书法的白黑,动静,刚柔表现手法

  对书法艺术的特点有很多论述,我认为:书法是阴阳统一的极致艺术。它通过一白一黑,一动一静,一刚一柔的艺术手法,极致地表现出人的心灵、自然的灵动,充满着人类和自然辩证法。

  
  书法作为艺术,是通过线条的多种组合来表现作者的审美意念的。书法的线条,是由最初具有生命意味的形象、具象发展成为一种抽象、表现性的线条的,这种线条的书写必然具备情感和韵律的因素而带来较强的艺术表现力。几千年来依附于汉字的演变,由象形的图案转化为具象的结合,继而又变为各种优美符号的组合,又经过数千年来无数书法家对线长和图案化的不断地带有个性化的加工,创造出一个个独立、独特的具备自身规律性要求和审美意趣的作品,形成了完整的理论指导实践的历史延承体系,使这门艺术融入到中国文化的主流之中。

  
  数千年来,书法家们利用这门艺术,将自己内心深处的那种艺术气质引发出来、表现出来,将这种赏心悦目和自我的艺术气质传达给同类爱好者,给人们带来了艺术的享受,形成了良好的社会艺术互动。这也许就是现当代热爱书法的人们之多的原因所在吧!

  
  书法艺术在发展过程中,共形成了五种主要书体。按出现的时间顺序来划分,可分为篆、隶、草、行、楷;按书写状况分,又可分为以静态为主的篆、隶、楷和以动态为主的行、草。正如刘熙载在《艺概》中所说的:“书凡两种:篆、分、正为一种,皆详而静者也;行、草为一种,皆简而动者也。”

  
  这五种书体在艺术上有很多共同的艺术要求,但同时又有各自不同的艺术要求。在用笔上,无论何体都要符合该种书体的用笔特点,同时又要注意书法统一的用笔要求,也就是笔形的完整,姿态的生动;不虚不弱,不扁不尖,不浮不滑,又要活泼生动、血肉匀婷。重而不滞,若千里阵云;轻而有质,若三春弱柳。这些美感线条的产生又依赖于用笔书写的正确、肯定,以及在正确基础之上的严格训练。当然,还要依赖于每个书写者个人的才情。

  
  在结构上。要符合每种书体的字形要求。金文的自然天成,小篆的对称平衡……每种书体都应符合黑白的艺术分割和书法结构的原理。所谓端庄、平衡、照应、和谐,同时应该姿态生动;情趣盎然,最终还应有较为强烈的带有书法家个人风格的艺术性格造型。这也正是我们今天提到某一种书体时,常常是这种书法最有代表性的名作给我们留下印象和感动的原因。

  
  在“动”与“静”两类书法学习过程中,又有不同的要求。“静”类书体的笔法结体大都有规律可循,如篆书的长方,隶书的扁方,各代表书家也有其可循的用笔方式和结构方式,所以“静”类书体书写时应要求点画准确,运笔到位,以扎实、稳健为主;“动”类的“行”、“草”多是随意地书写,笔画的长短、方圆、轻重、疾缓并没有严格固定的模式,结体也是随形造势,常常是心手相忘,随情挥洒,似乎找不到统一的结构规律和用笔规律。但是在起收的习惯上、提顿的方式上、使转的变化上,还是存在强烈的个人岁月的,这类书体的风格和规律应从更高层面上去理解。

  
  正如《书议》中的说法:“草与真有异,真则字终意亦终,草则行尽势未尽。”在结体上的区别也正如笪重光在《书筏》中所说:“匡廓之白,手布均齐,散乱之白,眼布匀称。”这里的“匡廓”正是指正书,以“手”来布;而“散乱”便指行草,应用“眼”来布,说明两种书写在创作和学习当中的区别。


  书法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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