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照(1691—1745年),初名默,字得天、长卿,号泾南、天瓶居士,华亭(今上海松江)人。书法家和戏曲作家。清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进士。官至刑部尚书,预修《大清会典》。乾隆元年(1736年)以挟私误军罪等廷议当斩,被乾隆帝特赦。历任武英殿修书处行走、内阁学士、经筵讲官、刑部尚书等职。资学明敏,工诗善文,精音乐、绘画、书法。书法初学董其昌,中年出入颜、米,为“馆阁体”书法代表者。乾隆初年所谓的“御书”匾额和书画题跋多由他代笔。奉旨与允禄主持续修康熙朝音乐著作《律吕正义》,撰拟文庙乐章,编撰《劝善金科》、《升平宝筏》、《月令承应》、《法宫雅奏》、《九九大庆》等宫廷戏曲剧本。参加编撰宫廷书画著录《秘殿珠林》和《石渠宝笈》,书法汇刻有《天瓶斋帖》。乾隆十年(1745年)奔父丧途中在徐州病亡。谥“文敏”。
释文
龙嘘气成云,云固弗灵于龙也。然龙乘是气,茫洋穷乎玄间,薄日月,伏光景,感震电,神变化,水下土,汩陵谷。云亦灵怪矣哉!云,龙之所能使为灵也;若龙之灵,则非云之所能使为灵也。然龙弗得云,无以神其灵矣。失其所凭依,信不可欤。异哉,其所凭依,乃其所自为也。《易》曰:「云从龙。」既曰:龙,云从之矣。
钤印:张照之印、得天
题识:雍正九年,龙集辛亥夏午月,书韩昌黎《龙说》。张照。
鉴藏印:竹房、借树山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