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戴维斯·德·希姆,荷兰人,1606-1684 年。
扬·戴维兹(Jan Davidsz)。de Heem 或全称 Jan Davidszoon de Heem,也称为 Johannes de Heem 或 Johannes van Antwerpen 或 Jan Davidsz de Hem,是一位活跃在乌得勒支和安特卫普的静物画家。他是荷兰和佛兰德巴洛克绘画中该流派的主要代表。
De Heem出生于乌得勒支,原名Johannes van Antwerpen。他首先在父亲老大卫·德·希姆(David de Heem the Elder,1570-1631 年)的指导下学习,然后在巴尔塔萨·范德阿斯特 (Balthasar van der Ast) 的指导下学习。他从1625年到1629年住在莱顿,1629年在大卫·拜利(David Bailly,1584-约1657)的指导下学习。
他移居荷兰南部,并于 1635 年或 1636 年加入安特卫普圣路加公会,并于 1637 年成为该市的市民。然而,他经常缺席,他必须为此支付的关税就证明了这一点。他非凡的才华为他赢得了相当大的声誉。他几乎无法满足需求。德希姆被认为是他那个时代最伟大的画家之一。他的薪水很高,一幅威廉三世王子的肖像被鲜花和水果的漩涡花饰包围着,以 2000 荷兰盾的价格售出,这是荷兰黄金时代有史以来最高的画作价格之一。他的儿子们在他的工作室里与他一起创作新画作。他修饰了他们的作品,并在画作上签了名。
他一直留在安特卫普,直到 1667 年他搬回乌得勒支,那里的记录可以追溯到他从 1668 年到 1671 年的存在。他于 1671 年离开乌得勒支,当时法国军队正在逼近这座城市。目前尚不清楚他何时最终返回安特卫普,但他在那里的死亡记录在公会书籍中。
Van Heem 结过两次婚,第一次是与 Alette van Weede 结过两次婚,1643 年她去世后,他与她育有三个幸存的孩子,其中一个名叫 Cornelis 的 Cornelis 后来成为静物画家。1644年,他与安娜·凯瑟琳娜·鲁克斯(Anna Catherina Ruckers)第二次结婚,并育有六个孩子,其中一个是扬(Jan),他也将成为静物画家。
除了他的两个儿子外,他还有几个学徒:Michiel Verstylen、Alexander Coosemans、Thomas de Klerck、Lenaert Rougghe、Theodor Aenvanck、Andries Benedetti、Elias van den Broeck、Jacob Marrel、Hendrik Schoock 和 Abraham Mignon。
德海姆是荷兰最伟大的静物画家之一,他将色彩的绚丽与和谐与物体的准确渲染相结合:各种各样的花朵;欧洲和热带水果;龙虾和牡蛎;蝴蝶和飞蛾;石材和金属;蜗牛和贝壳。
他的静物画包括水果画、虚荣静物画和花卉画,但他最出名的是华丽或华丽的静物画,即所谓的“pronkstillevens”。他的一些作品是丰富的展示;其他人,只是一个花灯或鼻子。
他经常会传达一个寓意或说明一个座右铭:一条蛇盘绕在草丛下;盛开的植物上的骷髅头。金银杯或罐子暗示着尘世财产的虚荣。在寓言中,救赎被看作是鲜花中的圣杯,而死亡则被视为花环中的十字架。有时,德·希姆(de Heem)单独或与他人一起画麦当娜或戴着水果或鲜花花环的肖像。
他的签名各不相同:他的首字母缩写(J. De Heem f.)或Johannes(IOANNES DE HEEM F.),或者他父亲的名字与他自己的名字相邻(J. D. De Heem f.)。偶尔他会提供一个日期(例如 A. i65i),尤其是他最好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