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毫笔乃取野兔项背之毫制成,因色呈黑紫而得名。南北方之兔毫坚劲程度亦不同,也有取南北毫合制的。兔毫坚韧,谓之健毫笔,以北毫为尚,其毫长而锐,宜于书写劲直方正之字,向为书家看重。白居易紫毫笔乐府词云:「紫毫笔尖如锥兮利如刀。」将紫毫笔的特性描写的非常完整。但因只有野兔项背之毛可用,其值昂贵,且豪颖不长,所以无法书写牌匾大字。
狼毫笔就字面而言,是以狼毫制成。前代也确实以狼毫制笔;但今日所称之狼毫,为黄鼠「狼」之「毫」,而非狼之毫。狼毫所见的记录甚晚,有人也以「鼠须笔」即狼毫笔,则狼毫之用便可推至王羲之晋代之前,但无法肯定。黄鼠狼仅尾尖之毫可供制笔,性质坚韧,仅次于兔毫而过于羊毫,也属健毫笔。缺点与紫毫相似,也没有过大的。
羊毫是以青羊或黄羊之须或尾毫制成。考其始于南北朝之前,至秦时蒙恬改良之新笔已成制笔材料。书法最重笔力,羊毫柔而无锋,书亦「柔弱无骨」,故历代书法家都很少使用。羊毫造笔,大约是南宋以后才盛行的;而被普遍采用,却是清初之后的事。因为清一代讲究圆润含蓄,不可露才扬己,故只有柔腴的羊毫能达到当时的要求而被普遍使用。羊毫的柔软程度亦有差等,若与纸墨佩合得当,亦能表现丰腴柔媚之风格,且廉价易得,毫毛较长,可写半尺之上的大字。
兼毫笔是合两种以上之毫制成,依其混合比例命名,如三紫七羊、五紫五羊等。蒙恬改良之笔,以「鹿毛为柱,羊毛为被」,即属兼毫笔。兼毫多取一健一柔相配,以健毫为主,居内,称之为「柱」;柔毫则处外、为副,称之为「被」。柱之毫长,被之毫毛短,即所谓「有柱有被」笔。而被亦有多层者,便有以兔毫为柱,外加较短之羊毛被,再披与柱等长之毫,共三层,所以根部特粗,尖端较细,储墨较多,便于书写。特性依混合比例而不同,或刚或柔,或刚柔适中,且价廉工省,此皆其优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