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图艺术的基本的、传统的规则之一,是几个世纪前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写下的,“构图就是发现和体现一个整体中的多样化”。它简练而概括地说明了画家应当怎样去安排一幅画的构图。
多样化可能存在于形体、色彩和作品中主要成分的位置安排上。多样化意味着创造形体和色彩的变化,这种变化将引起观众的注意,唤起他们的兴趣,激励他们仔细观赏并得到快感。但这种多样化不能过分,否则会使观众感到不安而失去兴趣。必须在一定的秩序内、一种整体的和谐中呈现多样化。也就是说:
多样之中求统一,
统一之中找变化。
这就是构图艺术最基本的法则。
就构图的形式而言,根据主体物的分布与组合可分为圆形构图、“S”形构图、三角形构图、四边形构图、丁字形构图等。无论什么样的构图形式,皆以对称或均衡求得统一。
对称意味着秩序、统一,非对称喻示着自由、多样。艺术家在表现严肃性主题时,常采用对称构图。如图48《圣母加冕》,委拉斯开兹运用对称形式,使得加冕仪式庄严且神圣。更多的画家采用非对称构图,来表现自己的创造力。在非对称构图中,形与色的份量通过偏离中心轴线得以补偿,取得平衡。
有成就的画家在构图上总是吸取前人的长处,独辟蹊径。每一幅传世佳作在构图形式上总有与众不同的新探索。正如罗斯金所说:“有关构图的艺术是没有什么固定规则的,如果有的话,那么提香和维罗奈斯就是普通而平凡的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