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描的色调表现法

  “色调表现法”是素描常用的一种造型方法,它强调客观性,主要用明暗对比、色调变化的手段表现对象,画面具有较强的立体感、空间感、深度感。色调法的观点是:所有形体都是由”平面”组成的。它否定“线”的存在。它要求再现对象在特定光线下的形体透视和光影效果。

  色调法作画的要求是:

  (1)遵守步骤的程序。也就是整体进行,整体结束。例如,素描是从暗部画起的,无论画面有几个静物,都要先将所有明暗交界线同时画,然后同时画暗部,再同时画灰部,最后画亮部。一个过程完成后再重新从明暗交界线开始画第二遍,这样一遍一遍地不断加深,直到形成最后完整的效果。

  (2)深入分析找准关系。色调画法“分析”的主要对象是物体的光影因素,分析的目的是找出物体正确的明暗关系,做法如下:首先,分析物体受光来源,判断明暗交界线位置,将物体沿交界线分成明暗两大部分,分析找出明暗交界线的形态、变化特点和明暗系统之间的强弱对比关系。其次,分析物体“平面”与光线的方向关系,将各个与光线形成不同角度的面,利用明暗光影画出区别。再次,分析物体的“固有色”,找出明暗关系中哪些是光影因素,哪些是固有色因素。

  (3)全面真实地表现对象。色调画法表现的“真实”是视觉上的真实,所以,色调法应该比其它两种画法更多地注重人的“视觉感受”,色凋法也比其它画法更注重局部刻画,因此,初学者要注意对整体的把握,要时时把局部放到整体里边去观察、处理,首先做到整体的完整,而后才是局部的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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